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
各市、縣(區)人民政府,自治區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根據《國務院關于修改〈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〉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644號)和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22〕16號),結合實際,現將我區2023年部分節假日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。一、元旦: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二、春節:1月21日至27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1月28日(星期六)、1月29日(星期日)上班。三、清明節: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四、開齋節:4月22日(星期六)正常休息。4月23日(星期日)按照勞動節放假安排執行,正常上班。五、勞動節: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調休,共5天。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上班。六、端午節:6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6月25日(星期日)上班。七、古爾邦節:6月29日至30日放假,共2天。八、中秋節、國慶節: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調休,共8天。10月7日(星期六)、10月8日(星期日)上班。節假日期間,各地、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衛、疫情防控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
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9日